尽信书,则不如无书。 ———— 《孟子》

今天是2014年的最后一天,原本和欢欢说好一起吃晚饭。可是中行偏偏又要开什么新员工大会,从六点多一直开到九点多!结果只是不断地给新员工压力而已,于是就跟欢欢说起银行的各种恶性竞争与病态的价值观!然后~就扯到了谷歌的“不作恶”。

其实对于谷歌,我一直以来都是非常仰慕的。它在我印象中一直是一家走在科技最前沿的公司,并且有自己的节操底线——“不作恶”。谷歌是一家很伟大的科技公司是没错啦!但是我对“不作恶”的了解却甚少,关于这点欢欢与我就发生了分歧。她并不认为谷歌“不作恶”,而棱镜门的曝光更加是凸显了其“作恶”啊。

这让我陷入了思考。我一直以来关注地都是谷歌在技术方面的成就,而忽视了其他方面。所以说,谷歌曾经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是被神化的,它并不真实!我觉得我应该从“don’t be evil”开始,重新审视一下这家公司。

Don’t be evil 是一句广为流传的体现谷歌价值观的话。在谷歌官网上的《Ten things we know to be true》第六条的正式描述是:”You can make money without doing evil”。我节选了几句核心的话放在下面,其实也就是每一段的第一句啦:

  • Google is a business…
  • We don’t allow ads to be displayed on our results pages unless they are relevant where they are shown…
  • We believe that advertising can be effective without being flashy…
  • Advertising on Google is always clearly identified as a “Sponsored Link,” so it does not compromise the integrity of our search results…

“不作恶”在谷歌官方的解释最确切的说法是:我们不会用龌蹉的手段赚钱。仅这点来说,谷歌确实会比某度好些,毕竟某度搜索的推广铺天盖地、某度杀毒的各种流氓大家也是知道的。但是这样的说来,“不作恶”的含义就一直被我曲解了。我相信不只是我一个人放大了“不作恶”的含义。在这种“不作恶”的光环下,谷歌在我心中一直占据着比较神圣的地位。而这种想法又的确是很盲目的,因为随着我认知得不断成长,仅仅凭这3个字,它已经不能说服我了。

棱镜门中的谷歌,的确将“Google is a business”的事实暴露了出来。Google作为一家巨无霸级别的商业公司,在一定程度上配合政府是无法避免的。在棱镜事件中,谷歌只是声明他们并没有提供给政府直接访问数据库的权利。但这也恰恰证实了,谷歌的确向政府以某种其他方式间接地提供数据。这是否是有悖于“Don’t be evil”呢?至少从谷歌官方的价值观来看,是无法考量的,因为Google只是说“不在挣钱的时候作恶”啊。而在我看来,世界上所有的大型企业都会受到政府的管制。而马云曾经在谷歌退出中国的时候,还批评谷歌并声称会无条件配合政府的审查呢?那阿里是在“be evil”吗?

说到底这些公司只是顺应时代的大潮,迎合也好,无奈也罢,但无关作恶还是不作恶,因为真正能做到所谓“不作恶”的公司还没发展起来就完蛋了。不管怎么样,谷歌在我心目中还是很伟大的,当然我只是针对它那些优秀的技术与产品。同时我也要跟“Don’t be evil”那过于神圣的光环说再见了,你就留在2014年吧,拜拜。